1、那曲,是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。
2、地处西藏北部,位于青藏高原腹地,是长江、怒江、拉萨河、易贡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。
3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,东邻昌都市,南接拉萨市、日喀则市、林芝市,西与阿里地区相连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4、地理位置约东经83度55分至95度5分,北纬29度55分至36度30分。
5、那曲中部属高原丘陵地形,多山,西北部海拔较高,北部属唐古拉山区域,典型的高原山川地形,东部属高原山地,南部属藏北高原与藏东高山峡谷交汇地带。
6、那曲是典型的亚寒带气候区。
7、那曲市总面积43万平方公里,辖11个县(区)、114个乡(镇)、1190个村(居)委会,总人口50万,其中牧业人口46.8万。
8、距市所在地最远的县、乡分别为660公里和950公里,人口密度为1.2人/平方公里。
9、那曲资源富集。
10、全市草原面积6.32亿亩,可利用草场4.69亿亩,是全国五大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;那曲虫草品质闻名全国,畜牧业、矿产、水能、风能、光能、藏医药和旅游等资源十分丰富;那曲是长江、怒江、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,素有“江河源”“中华水塔”的美誉。
11、2019年12月9日,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,批准那曲市色尼区、巴青县、尼玛县、双湖县、申扎县退出贫困县(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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