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蔡颖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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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:南昌市出台《南昌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结合实际制定10个方面共60条措施,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,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事故预防水平。
建立死亡事故领导到场制度
《方案》要求,建立死亡事故领导到场制度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及以上当场死亡的,乡镇(街道、管理处)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;致2人及以上当场死亡的,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;致3人及以上当场死亡的,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;致5人及以上当场死亡的,市政府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;致10人及以上当场死亡的,市政府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。各级领导到现场后负责指导、协调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,查找事故原因,举一反三,督促问题整改。对死亡及多人受伤事故进行全市通报,对事故多发的县区、乡镇(街道、管理处)、企业,以及执法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较大风险隐患,建立挂牌跟踪机制,形成高位推动效应。
驾驶培训考试增加新内容
《方案》提出,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增加复杂路况、恶劣天气、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等内容,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等内容。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,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。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、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。
加强驾驶人日常管理。动态排查梳理驾驶证被注销、交通违法未处理、记满12分、逾期未审验、未换证等隐患情况,通过短信告知、抄告主管单位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。对已吊销撤销的AB类驾驶证人员,在重新申领或增驾AB类驾驶证时,要列为重点管控审查对象。
引导电动自行车带保险、头盔销售
《方案》提出,加强客货运车辆以及非标电动三轮、四轮等机动车辆产品生产准入、一致性监管,对违法生产、非法改装拼装、违规销售的企业和商家,要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。引导电动自行车带保险、头盔销售。
加强逾期未检验、逾期未报废等车辆的隐患清零整改,对上路行驶的隐患车辆加强查缉布控。对隐患车辆有外地行驶轨迹的,要及时函请当地公安交管、交通部门协助查扣,杜绝事故隐患。对长期在南昌市经营的外地客货运车辆,要强化联合通报查处措施,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。
主次干道机动车出入口要装减速设施
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道路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,规范设计公交站台、隔离花圃、园林绿化、道路开口、路口宽度,优化交通组织方案,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,提升道路设计、验收规范化标准化水平,同时确保交通技术监控设备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、护栏等交通设施与道路同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。
推动双向六车道(含)以上的道路隔离护栏设置达100%,对事故多发路段采取速度控制、中心隔离等措施强化事故防范。推动各县区主、次干道沿线单位、小区的机动车出入口减速设施设置率达100%。完善路口路段夜间路灯照明设施,推动责任单位对管养范围内的车行道立柱、桥墩、隔离栏、电线杆、路灯杆的反光标识安装完好率达100%。
《方案》还对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监管、加强交通秩序整治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、提升宣传警示效果、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、健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。《方案》要求,充分调动南昌市各级政府和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,推动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切实减少一般事故,有效控制较大事故,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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