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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市生态环境局宁江分局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摆在突出位置,采取有力措施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,主动服务和有效保障辖区重点项目建设,助力项目早落地早达效,切实维护企业绿色健康发展,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双赢。
优化审批程序并压缩审批时限。将以往“先评估后审批,先公示后审批”的串联模式改变为“边评估边审批,边公示边审批”的并联模式,在公示、踏勘、修改等环节,并行推进评估、审批。深化网上办理,推行“不见面”审批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,按照“快、简、免”的原则办理,“快”即环评报告书、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、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、10个工作日,“简”即尽量简化审批手续,“免”即所有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的行政许可全部免费。
推行园区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。将规划环评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,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,依法不予审批。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、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,取消专家审查环节。企业承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、达到环保标准后,即可开工建设。
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。落实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中确定的项目范围,对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;按照《吉林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(2019年版)》中的规定,对符合要求的项目,不纳入环评管理。
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。主动对接发改、招商等职能部门,建立重点项目沟通协调机制。组建项目审批服务指导专班,以“清单制+进度表”形式加强项目跟踪,动态更新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进展,及时解决环评审批中的难点、堵点问题。
提前介入强化项目指导服务。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工作,前置梳理项目难点。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的问题、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的注意事项、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,指导建设单位办理各类手续要件,确保项目建设不踏“红线”。加强技术咨询服务,组织审查人员和专家答疑解惑,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营造高效优质营商环境。
市生态环境局宁江分局将持续推进建设项目环评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创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方式,全力强化要素保障,建立科学、合理、高效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,认真总结工作经验,不断完善工作措施,提高助企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,切实推动环评助企服务提质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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